受文者:本校各單位
主旨:為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防疫需要,貴單位如遇同仁實施居家檢疫或隔離應注意提醒相關事項,請查照並轉知同仁配合辦理。
說明:
一、同仁遇旨述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情形,應即通知單位(直屬)主管妥為交代業務,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於此期間,並請各單位主管或指定適當人員瞭解及關懷。同仁若有心理衛生、壓力調適、醫療保健等相關諮詢事項,得洽詢本校人事室(聯絡人:高千雅,分機82290)透過「員工協助方案」尋求協助解決。
二、近來因居家檢疫或隔離人員未遵守規定,基於防疫工作人人有責,單位內同仁(包括教師、職員、約用人員、技工工友駕駛、臨時暨事務人員、計畫專任人員等)如有實施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應指定單位組長或主任級以上人員告知隔離或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可外出,不得出境或出國,亦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配合事項。對於違反規定者,除由相關權責機關依規定處以新臺幣10萬到100萬元不等之罰鍰外,該行為造成防疫破口,如有損及學校聲譽等情事亦須接受相關懲處。
三、同仁同居親友若有返國實施居家檢疫或隔離情形,亦請各單位適度瞭解並提醒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建議相關事項,加強自身防疫並確實配合辦公空間防疫要求。
正本:本校各單位
副本: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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